注册商标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
在市场经济日益活跃的今天,品牌已成为企业竞争的重要资产。商标作为品牌的法律载体,其注册与使用不仅关乎企业的市场形象,更涉及知识产权保护的核心问题。近年来,随着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不断增强,关于商标注册与著作权冲突的问题频频引发社会关注。
2025年9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商标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明确指出: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已有的在先权利,其中包括著作权。这一规定的出台,再次将注册商标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议题推至公众视野。
商标与著作权的法律边界
我国实行知识产权分类保护制度,商标权和著作权分别受商标法和著作权法调整。尽管二者保护的对象不同,但在实际商业活动中,常常出现交叉情形。例如,一个具有独创性的美术作品可能同时被用作商标图案,也可能被注册为商标。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未经原作者授权,仅凭商标注册并不能对抗著作权人对其作品的专有权利。
2025年底,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理的一起典型案例就印证了这一点。某服装企业在未获授权的情况下,将一位插画师在网络平台上发布的原创图案注册为商标并用于产品包装。插画师随后提起诉讼,法院最终认定该企业侵犯了其著作权,并责令停止使用相关标识。该案判决再次明确了商标注册不能成为侵犯著作权的合法依据。
实务中常见的侵权类型
在现实操作中,侵犯著作权的商标注册行为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形式:
1. 未经授权使用他人作品注册商标:如直接复制、模仿他人享有版权的文字、图形、摄影作品等;
2. 利用网络资源不当获取创意素材:部分企业在设计商标时从网络上随意下载图片或字体,未核实版权归属;
3. 合作创作中的权属不清:委托设计师创作商标图案时,未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著作权归属,导致后续注册使用存在风险。
这些问题反映出当前部分企业在知识产权管理上的薄弱环节,也暴露出商标注册流程中对在先权利审查的局限性。
权利冲突的解决机制
当商标权与著作权发生冲突时,通常遵循谁先取得权利谁优先的原则。如果著作权形成时间早于商标注册申请日,则著作权人有权主张商标注册侵犯其合法权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院在审理相关案件时也会重点审查商标是否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著作权。
国家知识产权局也在不断优化审查机制,加强与版权登记机构的数据对接,提高商标初审阶段对图形、文字等的版权筛查能力。但受限于技术手段和审查效率,仍难以完全避免侵权商标的产生,这就要求申请人自身具备更强的权利意识。
企业如何规避风险
对于企业而言,在进行商标注册前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开展全面检索:不仅要检索商标数据库,还应对拟使用的图形、文字等进行著作权方面的查重;
签订明确合同:若商标由第三方设计完成,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著作权归属及使用范围;
保留创作过程资料:自行设计商标时,应保存草图、修改记录、原始文件等,以备日后维权所需;
尊重原创作品:在互联网时代,任何未经授权的借鉴都可能带来法律后果。
总结
商标是企业品牌形象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其注册和使用必须建立在合法、合规的基础上。在强调创新驱动发展的当下,尊重他人的智力成果不仅是法律的要求,更是企业长远发展的保障。唯有在尊重著作权的前提下进行商标注册,才能真正实现品牌价值的最大化,推动市场公平竞争与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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