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标注册过程中,侵犯在先权利是一种常见且复杂的法律问题。随着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不断完善,公众对商标权的认知也日益增强。近期,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了一系列关于打击恶意抢注、维护在先权利的典型案例,进一步明确了注册商标不得侵犯他人合法在先权利的原则。本文将围绕注册商标时可能侵犯的在先权利类型及行为进行分析。
一、什么是在先权利
所谓在先权利,是指在商标申请注册之前,他人已经依法取得或享有的合法权利。这些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他人的注册商标权、企业名称权、著作权、外观设计专利权、姓名权、域名权等。如果新申请的商标与这些在先权利存在冲突,就可能构成侵权。
二、常见的侵犯在先权利的行为类型
1. 侵犯他人已注册商标专用权
这是最直接也是最常见的侵犯在先权利的行为。例如,某公司在某一类别上已经注册了A商标,而另一家企业在同一类别或类似商品上申请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消费者混淆,就构成了对在先商标权的侵犯。根据商标法第三十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与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
2. 抢注他人未注册但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商标
一些企业在市场中使用但未及时注册的品牌标识,可能被他人抢先注册。这种行为虽然不涉及已注册商标,但由于其已经在市场上形成一定影响力,抢注行为同样可能构成对在先使用权的侵害。例如,2025年曾有媒体报道,某知名网红餐饮品牌因未及时注册商标,其品牌名称被第三方抢注,最终不得不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3. 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或字号
企业名称中的字号是企业在商业活动中具有识别功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某商标申请中使用了他人已在先登记并具有一定知名度的企业字号,容易造成相关公众误认,也可能构成侵权。近年来,随着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数量的增加,此类案件频发。例如,某地法院曾判决一起案件,被告将原告公司字号作为商标注册使用,被判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4. 使用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作为商标
商标图案若未经授权使用了他人创作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或其他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即使成功注册,也可能面临被撤销的风险。比如,某服装品牌曾因将其广告宣传图未经许可注册为商标,被原作者起诉侵犯著作权,最终该商标被宣告无效。
5. 侵犯他人姓名权或肖像权
将他人姓名特别是公众人物的姓名注册为商标,容易引起公众误解,构成对其姓名权的侵犯。例如,2025年某体育用品公司因将一位奥运冠军的名字注册为商标,引发社会关注,后经协商,该公司主动撤回申请。未经本人同意使用其肖像作为商标图形,也可能侵犯肖像权。
6. 域名权与商标权的冲突
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发展,域名已成为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如果某商标申请与他人在先注册并使用的域名高度相似,足以造成相关公众误认,也可能构成对域名权的侵犯。虽然目前我国尚未出台专门针对域名与商标冲突的法律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已有判例支持域名权人在特定条件下主张权益。
三、如何避免侵犯在先权利
为了避免在商标注册过程中侵犯他人在先权利,申请人应在提交申请前做好充分的检索工作,包括查询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数据库、企业信用信息系统、著作权登记信息等。同时,在设计商标时应尽量避免使用与知名品牌、他人字号、公众人物姓名等相近的文字或图案。
企业在日常经营中也应注意对自身品牌的保护,及时注册核心商标,并在不同类别上进行防御性注册,防止被他人抢注。对于发现的侵权行为,应及时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总结:
商标注册不仅是企业品牌建设的第一步,更是法律风险防控的重要环节。在当前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断加大的背景下,尊重和规避在先权利已成为每一个商标申请人必须面对的问题。只有在合法合规的基础上开展商标注册工作,才能真正为企业长远发展保驾护航。
免责声明
文章均来自互联网整理,若涉及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在24小时内处理。
客户评论
黄先生 集团董事
2024-09-28与宸海国际的合作,使我能够全身心投入到产品创新和团队管理中。他们凭借专业的服务体系,为项目的顺利推进提供了坚实保障。能成为其合作伙伴,我深感荣幸。
李小姐 部门经理
2024-06-20宸海国际以专业的服务态度、深厚的知识积累,为合作伙伴提供全方位支持。无论市场分析还是策略规划,他们都展现出卓越的专业能力,是值得信赖的优秀伙伴。
刘先生 集团董事
2024-05-18在本次合作过程中,宸海国际的商务团队展现了极为细致的服务精神,精准满足了我们的各项需求。整个合作过程高效顺畅,对此我们表示非常满意,并期待未来更多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