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不少消费者在购物时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同一个类别里,竟然出现了名字几乎一模一样的两个品牌商标。比如,某款饮料包装上印着清润字样,另一款却也叫清润,连字体设计都极为相似;又或者,某家服装店用的图案和配色,跟另一家知名品牌如出一辙,但两家都在正规渠道销售,甚至都有注册商标证书。这让很多人一头雾水:不是说商标具有唯一性吗?为什么同类产品还能重复注册并顺利通过?
其实,这种现象并不罕见,背后涉及的是我国现行商标制度的实际运行逻辑和审查机制的一些特点。
首先,我们要明白一点:商标的唯一性并不是绝对的。它强调的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不能有容易导致混淆的近似商标。也就是说,只要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两个商标不会让消费者搞混,哪怕它们属于同一类别,也有可能被同时核准注册。
举个近期的例子。2025年底,广东一家食品公司申请注册果小鲜商标用于果汁类饮品,而在此之前,山东已有企业注册了果小鲜用于果酱类产品。虽然名称完全一样,但由于商品分类不同一个是饮料,一个是调味品,且消费场景差异较大,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不会造成公众混淆,因此两个商标都被批准了。这说明,即便名字相同,只要使用场景、目标人群、销售渠道存在明显区分,就可能共存。
再来看一个更贴近日常生活的案例。今年初,杭州一位创业者想注册轻氧生活作为运动服饰品牌,结果发现早有一家企业注册了同名商标,但主要用于瑜伽垫和健身器材。经过查询得知,虽然两者都属于第25类服装鞋帽和第28类健身器材的部分交叉领域,但由于具体商品用途和消费者认知不同,商标局认为不构成直接冲突,最终允许轻氧生活在服装类目下再次注册。
这引出了第二个关键点:商品和服务的细分程度极高。我国采用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将商品分为45个大类,每个大类下还有几十甚至上百个小项。比如第3类是日化用品,里面就包括洗发水、牙膏、化妆品等多个子类。如果两个花语商标分别注册在洗发水上和香水里,尽管名字一样,但如果审查员认为它们功能、用途、销售渠道不同,就可能判定不构成近似。
汉字本身的表达有限,常用词汇组合并不多,好滋味优品汇乐享家这类朗朗上口的名字很容易撞车。而商标审查主要依赖人工比对加系统辅助,面对海量申请,很难做到百分之百精准识别所有潜在冲突。尤其是一些新成立的企业,在起名时未必会做全面的商标检索,等到提交申请后才发现已有类似注册,但若差异足够明显,仍有可能获批。
还有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是地域性和市场影响力。有些企业在地方区域有一定知名度,注册了某个商标,但未在全国范围内广泛使用或宣传。后来者即使用了相似名称,只要能证明自己的品牌独立发展、无攀附意图,且实际使用中未引发消费者误认,也可能获得注册。比如去年江苏某茶饮品牌茶语时光成功注册,尽管福建早有同名店铺,但由于双方经营区域不重叠、装修风格迥异、品牌故事完全不同,最终被认定为可共存。
当然,这也带来了一些现实问题。普通消费者往往不具备专业判断能力,看到名字相近、包装雷同的产品,很容易误以为是一家品牌的不同系列,从而产生信任错觉。曾有媒体报道,某地超市同时售卖两款名为农园蜜语的蜂蜜,外观设计高度相似,价格却相差近一倍,不少老年人误购高价产品后才发现并非原先熟悉的那个牌子。
对此,专业建议企业在注册前务必做好充分调研,不仅查名称是否已被占用,还要看是否有视觉、发音、含义上的近似风险。同时,监管部门也在逐步优化审查标准,加强事后监管。例如,2025年起,国家知识产权局试点推行商标信用评价体系,对频繁申请近似商标、涉嫌恶意注册的行为进行记录和限制,力求从源头减少擦边球现象。
说到底,商标的本质是区别来源的标识,而不是语言资源的垄断工具。制度设计要在保护创新与促进竞争之间找平衡。我们不能指望每一个好听的名字都只能被一个人用,但也不能放任李鬼泛滥成灾。作为消费者,多留个心眼,关注品牌细节;作为企业,则应更注重自身品质和长期口碑建设,毕竟真正赢得市场的,从来都不是名字有多像大牌,而是产品有多靠谱。
归根结底,商标重复注册之所以能通过,是因为规则允许不混淆即可共存。理解这一点,就不会再惊讶于市面上那些双胞胎品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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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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