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部老电影的修复版在流媒体平台上线,勾起了不少人的怀旧情绪。有人翻出家里尘封多年的录像带,笑着说:“这可是我们那代人的‘硬盘’。”随着复古风潮兴起,磁带、CD、黑胶唱片这些“过时”的媒介又悄悄回到了年轻人的视野。有人甚至把收藏录像带当成一种生活方式,还有人干脆开起了怀旧影音小店。这时候就有人问了:要是我想做点和录像带相关的事,比如发行老片子的复刻版,或者卖点正版音像制品,注册个商标该归到哪一类呢?
这个问题听起来挺专业,但其实跟咱们日常生活挺近的。毕竟现在不少人搞副业、做文创,哪怕是小打小闹地卖点自制,也想正儿八经注册个品牌名。可一查商标分类,几百个小类看得人眼花缭乱,录像带这种“老古董”,到底算哪一块?
根据我国现行的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也就是大家常说的“商标分类表”,音像制品相关的注册主要集中在第9类和第41类。
第9类主要是各种“硬件”。比如录音带、录像带、光盘、U盘这些存储介质本身,都归在这里。如果你是生产或销售空白磁带、复刻版VHS录像带,或者是做实体碟片包装设计的品牌,那注册第9类就对了。举个例子,早年知名的音像品牌“中唱”如果今天要重新推出一批怀旧风格的音乐磁带,他们的产品名称和LOGO就得在第9类里注册,防止别人蹭名气。
而第41类则更偏向“服务”。这一类包括教育、娱乐、文体活动等,具体到音像领域,就是影视节目发行、视频点播、在线播放、音像作品出租等服务。也就是说,如果你不是卖磁带本身,而是做分发比如你修复了一部老纪录片,打算以“XX影像档案馆”的名义对外授权播放或出售观看权,那你的服务商标就应该注册在第41类。
这里有个容易混淆的地方:同样是“发行”,一个侧重载体,一个侧重。比如你印了一批霸王别姬的VHS录像带拿去卖,这是第9类;但如果你开了个线上展映活动,叫“华语经典电影月”,让大家付费观看,那这个活动品牌就得归到第41类。
最近也有相关新闻能佐证这一点。2025年底,某独立电影工作室将一批上世纪80年代的城市纪录片进行数字修复,并以限量版磁带形式发售。他们在宣传时特别强调“每盒磁带均附带唯一编号及防伪标识”,还注册了专属品牌。查询公开信息发现,他们同时在第9类录像带和第41类影视制作与发行提交了商标申请,算是双管齐下,保护得挺周全。
还有一点值得注意:随着技术发展,很多传统类别也在扩展外延。比如第9类里的“可下载的音视频文件”也被纳入保护范围。这意味着哪怕你不做实体带子,只在网络平台提供数字版老电影下载,依然可以在第9类注册相关商标。这其实是法律在适应时代变化载体从磁带到云端,但品牌的延续性不能断。
当然,对于普通人来说,不一定非得把所有类别都注册全。关键是看你的核心业务是什么。如果你只是爱好收藏,偶尔在社交平台分享点老片子片段,不涉及商业行为,那其实不需要注册商标。但一旦你想规模化运营,比如出品牌合集、开网店、做联名款,那就得提前布局,避免名字被抢注。之前就有个案例,一位UP主做了几年怀旧影视解说,粉丝十几万,结果想出周边时发现“XX回忆录”已经被别人在第9类注册了,最后只能改名重来,挺可惜的。
另外提醒一句,商标注册不是一劳永逸的事。就算成功了,还得注意使用证据留存,定期续展,防止被撤销。尤其是像录像带这类相对小众的品类,更容易被他人以“三年未使用”为由提出撤销申请。
说到底,录像带虽然不再是主流媒介,但它承载的文化价值和情感记忆正在被重新发现。无论是做实体复刻,还是做传播,只要用心经营,哪怕是一盘小小的磁带,也能讲出有温度的品牌故事。而选对商标类别,就是把这个故事守住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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