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不少做文创、手账或者独立设计品牌的朋友都在问一个问题:“我想把自己的明信片设计注册成商标,该选哪个类别?”这个问题看似简单,但真要细究起来,还真不是一句话能说清楚的。尤其随着近年来个性化文创产品越来越火,像明信片这种小而美的载体,也逐渐成了许多设计师和品牌表达创意的重要方式。那么,明信片在商标注册中到底属于哪一类呢?
我们先来理清一个概念:商标注册是按“类别”来划分的,中国采用的是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也就是大家常说的“尼斯分类”,一共45个大类,其中1到34类是商品,35到45类是服务。明信片作为一种实物产品,自然归在商品类别里。
那具体是哪一类?很多人第一反应可能是第16类纸品、印刷品相关的类别。没错,这确实是关键所在。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第16类主要包括纸张、文具、印刷出版物等。而明信片作为一种纸质印刷品,通常用于传递信息或作为纪念收藏,其材质多为纸张或卡纸,因此在商标注册时,第16类中的“印刷品”或“明信片”本身就是一个明确的可选项目。
举个例子,在2025年,一家来自成都的文创品牌“山野来信”就成功注册了他们的明信片商标,核心类别正是第16类,注册项包括“明信片、印刷品、贺卡”等。他们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提到,一开始也纠结过要不要同时注册其他类别,比如第20类家具、相框或者第28类玩具、文具,但最终发现,只要产品是以纸质明信片形式销售,第16类就足够覆盖核心权益。
不过,这里也有个细节需要注意:如果你的明信片不只是“卖卡片”,还涉及配套服务,比如定制邮寄、旅游打卡路线推荐、线上联动等,那就得考虑扩展注册范围了。比如说,如果你想做一个“城市记忆明信片”项目,用户购买后可以通过扫码观看相关短视频或参与线下活动,这时候可能就需要额外注册第35类广告、商业经营、第38类通讯服务甚至第41类教育、娱乐服务来全面保护品牌。
这其实也反映了近年来文创产业的一个趋势:产品不再孤立存在,而是成为整个体验链条的一环。就像日本知名的“风狮爷明信片”系列,不仅卖卡片,还结合了地方旅游推广和AR互动技术。这类品牌在注册商标时,往往采取“核心+延伸”的策略,主攻第16类的同时,也会布局其他相关类别,防止被他人抢注或模仿。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2025年初,国家知识产权局更新了一版商标审查审理指南,进一步明确了对文化创意类商品的分类标准。其中特别指出,对于具有独特设计、可独立销售的印刷品如艺术明信片、限量版插画卡,应优先考虑第16类中的“印刷品”或“明信片”子项,并鼓励原创设计者尽早注册,避免因他人抢先而陷入纠纷。
说到这里,可能有人会问:那如果我只是个人设计师,偶尔出几套明信片,也有必要注册吗?答案是:看情况。如果你只是小范围赠送或临时售卖,影响不大;但一旦你的设计开始有辨识度,比如形成了固定风格、有了粉丝群体,甚至打算上架电商平台或进入书店销售,那注册商标就是必要的一步。不然,万一别人拿你的设计去注册了,反而你不能用了,那就太被动了。
还有一点容易被忽略:明信片上的图案、文字、Logo都可以单独申请版权登记,但这和商标保护是两回事。版权保护的是“创作本身”,而商标保护的是“品牌识别功能”。换句话说,即使你拥有某幅画的版权,别人依然可以用类似的图去做明信片并注册成商标只要你没在对应类别注册,你就很难维权。
所以,回到最初的问题:明信片商标注册属于几类?最直接、最准确的答案是第16类。尤其是“明信片”这个商品名称已经在该类别中有明确列项,注册成功率高,保护范围清晰。当然,具体操作时最好结合自己的商业模式,看看是否需要搭配其他类别一起申请,做到既省钱又安全。
如今,一张小小的明信片,背后可能是整个品牌战略的起点。无论是记录旅行、传递情感,还是打造IP,它都不再只是“寄出去的纸”。在这个重视原创与品牌的年代,早点把名字“占住”,才是对自己心血最好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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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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