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不少做亚马逊的卖家朋友都在讨论一个话题:如果用的是香港公司做主体运营,现在要不要调整?怎么调才合规又安全?这事儿其实挺关键的,尤其在跨境圈风向越来越注重合规的大背景下,谁也不想因为主体架构的问题被平台警告、资金冻结,甚至影响长期发展。
先说个最近的新闻。2025年初,有媒体报道称,部分使用非本地注册企业主体在亚马逊美国站开店的中国卖家,收到平台通知要求补充“实体经营地”证明或更新税务信息。虽然没有点名针对香港公司,但这件事让很多靠香港公司“过桥”的卖家开始重新审视自己的架构安排。毕竟,过去几年不少人选择用香港公司注册亚马逊店铺,图的就是流程简单、税率低、外汇进出方便。但现在平台和各国税务监管都变严了,光图省事可不行。

那问题来了:香港公司还能不能用?当然能,但得用对方式。
首先得搞清楚,为什么很多人喜欢用香港公司?一是香港不征增值税和销售税,企业所得税也相对较低首200万港币利润税率8.25%;二是外汇自由,收美金、付供应商款都很灵活;三是注册便捷,不需要实际办公地址也能成立公司。这些优势确实吸引人,尤其是对刚起步的中小卖家来说,相当于搭了个轻量级出海跳板。
但风险也正藏在这“轻量”里。比如,如果你的香港公司只是“空壳”,没有实际业务痕迹没雇人、没签办公室租赁合同、也没在当地报税,那就容易被认定为“导管公司”,也就是专门用来税务的壳公司。这种结构一旦被税务机关或平台查到,轻则要求补税,重则可能触发反洗钱审查。
更现实的问题是,现在很多国家推行“经济实质法”。像欧盟就把香港列入过“灰名单”,要求企业在当地有真实经营活动才能享受税收优惠。虽然目前还没大规模追缴,但趋势很明显:合规要从“形式合规”转向“实质合规”。
那怎么办?不是说不能用香港公司,而是得把它“做实”。
一个常见的合规做法是:搭建“内地运营+香港控股+海外销售”的三层架构。比如,你在深圳有供应链团队和运营人员,注册一家内资公司负责采购和发货;再用这家内资公司全资控股一家香港公司,作为亚马逊店铺的注册主体和收款方;最后通过香港公司把利润合规汇出。这样一来,业务流、资金流、合同流都能对应上,税务上也说得通。
在这个结构里,香港公司不再是空中楼阁,而是承担了品牌管理、跨境结算、知识产权持有等真实职能。你可以给它开银行账户、请本地秘书公司做账报税,每年提交利得税申报表哪怕利润来自海外,主动申报本身就是合规的表现。
还有一点很多人忽略:转让定价。如果你的内地公司以低价把货卖给香港公司,后者再高价卖给亚马逊消费者,中间的差价留在香港,听着像是节税妙招。但要是定价不合理,比如比市场价低太多,就可能被税务机关质疑“转移利润”。所以建议找专业会计师做个转让定价文档,证明价格是公允的,这样将来万一被查也有依据。
再说说常见误区。有的卖家觉得,“我在香港没赚美元,钱都回内地了,所以不用在香港报税”。错!香港实行的是地域来源原则,只要利润产生于香港以外,理论上就不征税。但前提是你要能证明利润来源地。如果你的订单处理、客户服务、库存管理其实都在内地完成,那确实可以申请离岸免税,但必须准备充足的证据链,比如邮件记录、系统日志、员工劳动合同等。
还有人问:能不能干脆把主体换成美国公司或英国公司?这要看你的市场重心。比如在亚马逊英国站销量大,用英国有限公司可能更利于VAT抵扣和本地化运营。但注册外国公司成本高、维护复杂,而且同样面临实质经营要求,并不一定比优化现有香港架构更划算。
总之,现在的跨境环境变了,不能再靠“钻空子”走路。合规不是负担,而是长期发展的护城河。特别是当你做到年销几千万甚至上亿时,一套清晰、可持续的主体架构,比省下的那点税更重要。
最近就有个案例:一位深圳卖家原本用个人名义加香港公司双线操作,结果去年底被亚马逊要求验证企业资质,临时补材料手忙脚乱,耽误了两周回款。后来他重组架构,把香港公司转为集团控股平台,同时在国内成立运营实体,反而拿到了平台的“优质卖家”标签,广告权重也提升了。
所以说,别把主体变更当成应付检查的临时动作,而要当作企业升级的一部分。该交的税合规交,该做的账认真做,表面看是多了点成本,实则是给自己添了底气。跨境生意拼到最后,拼的是谁走得稳、走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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