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TCSP持牌: TC010172、TC010514
税务部门对境外所得申报的核查正在从“形式合规”转向“实质穿透”。2026年起,所有中国税收居民的境外金融账户、离岸架构、信托安排及代持资产,都将被纳入更严密的比对体系。这不是政策预告,而是基于CRS 2.0框架下已落地的技术准备与多边信息交换升级全球117个参与辖区的数据交互频次提升至季度级,字段扩展至受益所有人识别码(BOI)、资金来源说明、资产估值依据等13类新增维度。国内税务系统已完成与金税四期境外模块的深度对接,部分省市试点已实现跨境交易流、资金流、合同流三流自动校验。
CRS 2.0不是概念,是正在运行的规则

OECD在2025年10月发布的《CRS实施评估报告》中明确,第二阶段核心变化在于“资产全穿透”。过去仅报送账户余额与利息股息,现在需逐笔申报底层资产类别:包括但不仅限于私募股权基金中的LP份额、BVI公司持有的香港物业、新加坡家族办公室管理的债券组合、甚至通过SPV认购的境外REITs份额。中国作为CRS首批签署国,已同步更新《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境外所得附表)》,新增第17至29栏用于填报非现金类境外资产的权属结构与估值逻辑。
哪些人必须立刻行动?
满足以下任一条件者,均需在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自查与补正:
1. 持有境外银行账户且单个账户年末余额或年内单笔收支超等值10万美元;
2. 通过境外注册主体持有境内不动产、股权或知识产权;
3. 接收过境外亲属赠与、遗产分配或信托分配款项;
4. 在境外设立或作为受益人参与任何类型信托、基金会或有限合伙;
5. 使用他人名义(含直系亲属)在境外开立账户或持有资产。
合规动作不能只靠“填表”
单纯补报历史数据已无法应对当前稽核逻辑。真实有效的合规路径应包含三步验证:
1. 调取近五年境外金融机构提供的CRS报送记录(部分银行支持在线下载);
2. 核对境内申报的境外所得与CRS回传数据是否存在类型错配(如将资本利得误报为经营所得);
3. 对存在多层嵌套的架构,准备穿透至最终自然人的权属链文件,包括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信托契约关键页、资金划转凭证等。
材料清单要经得起交叉比对
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资料时,以下文件需确保原件可溯、时间逻辑自洽:
1. 境外账户2021-2025年各年末对账单(含SWIFT代码与开户行签章);
2. 非上市股权类资产的最近一次第三方估值报告(须注明估值方法与参数);
3. 信托受益权证明文件,附受托人出具的年度分配明细及完税情况说明;
4. 境外赠与/继承事项的公证书、资金入境申报单、境外完税凭证(如有);
5. 若涉及代持,须提供代持协议+实际出资证明+被代持人书面确认函。
需要注意,2025年一季度起,多地税务机关已联合外管局开展“跨境资金异常流动”专项筛查,重点标注无贸易背景的大额境外汇入、同一收款人频繁分拆汇入、境外账户与境内个人账户存在固定周期资金往来等情形。已有案例显示,某企业主因未申报其子女名下新加坡账户内由其实际控制的320万新元定期存款,在2025年12月收到税务机关《涉税事项问询函》,要求7日内提供资金来源合法性说明。
以上是针对2026年境外所得申报监管升级的实务梳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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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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