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想要应用FBA/欧洲本地海外仓配送商品,需要做什么预备?答:需要注册欧洲当地增值税(VAT)税号问:什么是欧洲增值税(VAT)?答:欧洲增值税是针对消费者支出征收的一个税种。它由增值税注册卖家就其在欧洲境内的销售征收,并通过增值税申报缴纳给国家税务机构。问:作为中国卖家,在什么时候需要注册欧洲增值税(VAT)税号?答:中国卖家在欧洲进行以下商业活动时需要注册欧洲增值税(VAT)税号:1.进口商品至欧盟/英国2.应用亚马逊运营中心或在欧盟或英国国家/地域存储您的库存2.1.如果卖家希望在多个欧盟或英国国家/地域存储库存(比如:应用亚马逊物流欧洲整合服务)则需要在多个国家/地域差异注册当地增值税(VAT)税号3.在不同国家的亚马逊运营中心之间运输商品4.向欧盟或英国国家/地域的企业买家销售商品问:在亚马逊英国和欧盟国家站点销售时增值税(VAT)注册要求是否有差异?答:中国卖家在亚马逊英国站/欧盟国家站点销售时,可以关注各站点增值税(VAT)具体注册要求,并参考各站点要求计划卖家亚马逊欧洲站上线节奏:1.英国站:自您在英国有库存起的90天内,需上传英国增值税税号,否则亚马逊将会暂停您的英国账户。如果您应用亚马逊增值税整合服务进行增值税税号注册,则在您的税务合作伙伴向HMRC提交您的注册文件后,您将自动获得额外30天的宽限期(总共120天)(如果您未应用亚马逊增值税整合服务,并且您的税号注册正在进行中,请在收到亚马逊后台提示或邮件提示后,向vat-number-appeals@amazon.com提交您的增值税注册证明文件以获得额外30天的延期)2.欧盟国家:如果您在欧盟任一国家发生库存,您则触发当地增值税责任,需及时上传当地国家增值税税号3.德国特殊留意:a)如果您触发德国增值税责任,您需要在24小时内上传德国增值税税号,否则您德国站点的亚马逊物流(即FBA)权限将受到限制,您将无法应用FBA进行销售b)您上传的德国增值税税号对应的公司名称和地址必需与亚马逊后台的公司名称和税务地址坚持一致,信息不一致可能无法通过审核c)在德国增值税税号未成功上传至卖家平台前,请不要启用德国库存仓储且不要发货至德国仓库,同时请勿将默认发货地址设置为德国境内地址。若为获取仓储地址截图而创立德国站发货计划,也请在获得截图后,立即移除所创立货件并于24小时之内关闭德国仓库设置问:英国/欧盟国家增值(VAT)税号注册申请大概需要多久?
答:欧盟各国增值税税号注册时长不一(请见下方“欧盟各国税号申请时效参考”)
英国增值税税号(VAT)注册申请时效:(数据均来自于第三方税务服务商截止于2024年3月提供的平均时效,不代表亚马逊观点。具体注册时效建议您注册前咨询您的税务服务商,并在注册流程中和税务服务商坚持交流)问:什么是EPR?卖家应当如何完成合规要求?答:生产者责任延伸EPR是一项环境政策,要求生产者对其在市场上所推出商品的全部性命周期负责,即从商品设计开始到商品性命周期停止(包含废弃物收集和处置)。自2024年起,如果您要在法国/德国销售商品,亚马逊将有责任确认您在销售商品所在的国家/地域是否符合生产者责任延伸(EPR)的要求。如果您是在德国或法国销售商品的中国卖家,且未在这两国成立公司,您就属于生产者,需要实行EPR责任。卖家可以通过拥有资质的合规类服务商,申请注册EPR注册号。问:生产者责任延伸EPR有那些要求?答:1.德国包装法:如果您销售包含一级包装(即商品包装)和二级包装(即配送包装),需要提前上传德国包装法注册号(LUCID)并通过亚马逊验证2.德国电气与电子设备(EEE):自2024年7月1日起,亚马逊将依照法律要求检查您是否遵照了德国电气与电子设备废料指令(WEEE)规定的责任。如果您在德国销售属于电气与电子设备废料指令管辖的商品,亚马逊将会收集并验证您的WEEE注册号(WEEE-Reg.-Nr号)3.法国EPR相关要求:自2024年起,如果您通过amazon.fr向配送地址在法国境内的买家销售EPR实用商品,但未在2024年12月31日之前向亚马逊提供与这些实用EPR的商品相对应的有效EPR注册号,亚马逊会自动为您注册并参加亚马逊的“代您付款”服务,代您支付相应的生态费,并且就您的亚马逊商品代表您向生产者责任组织实行要求的申报责任问:什么是欧盟负责人?答:欧盟商品安全法规(称为《市场监管法规(EU)2024/1020》)已于2024年7月16日生效。这项法规要求带有CE标记的商品需要具有位于欧盟境内的人员作为商品合规性联系人(“负责人”)。如您在欧盟销售带有CE标记的商品但没有欧盟负责人,属于违法行为问:如何完成“欧盟负责人”合规?答:如果您销售的商品带有CE标记并且是在欧盟境外制造的,那么您需要确保:1.此类商品具有在欧盟的负责人2.您带有CE标记的商品贴有负责人的联系信息。此类标签可以贴在商品、商品包装、包裹或随附文件上问:那些主体具备“欧盟负责人”资历?答:1.在欧盟境内的制造商或品牌;2.在欧盟境内的进口商;3.在欧盟境内的授权代表(由制造商或品牌以书面形式指定);4.在欧盟境内的配送服务提供商;5.该负责人不能位于英国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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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先生 集团董事
2024-09-28与宸海国际的合作,使我能够全身心投入到产品创新和团队管理中。他们凭借专业的服务体系,为项目的顺利推进提供了坚实保障。能成为其合作伙伴,我深感荣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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