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人行上海总部发表《2024年度外商直接投资企业(FDI)年报“多报合一”及境外投资企业(ODI)存量权益申报指引》,所有的FDI、ODI、个人特别目标公司都要报送!
37号文存量权益登记
37号文存量权益登记,又称个人特别目标公司存量权益登记。
1、报送主体
2024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37号文登记的境内居民个人在境外设立的第一层特别目标公司
2、报送时间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3、报送方法
通过银行端向外汇局上报2024年度境外投资存量权益登记
1、报送主体
2024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的境外投资企业境内投资主体(含金融机构及特别目标公司境内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仅需申报上文提及的37号文存量权益登记)
2、报送时间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4、报送方法
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数字外管平台(zwfw.safe.gov.cn/asone/)自行或是委托第三方机构上报2024年度境外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
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年报,即ODI商务部统计年报。
1、报送主体
2024年12月31日前经商务部门备案取得“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并已开展对外投资业务的,且在国(境)外或港澳台地域通过直接投资设立、参股、兼并、收购的方法拥有或控制其10%或以上股权、投票权或其他等价利益的各类公司型和非公司型境外企业的境内投资主体
2、报送时间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3、报送方法
登录“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网站(https://ecomp.mofcom.gov.cn/loginCorp.html)(路径:对外投资合作信息服务使用-统计类-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年报信息管理)
境外投资企业境内投资主体应秉持高度负责的态度及时报送,切勿虚报、错报、漏报数据。申报37号文存量权益登记、境外投资企业(ODI)存量权益登记和ODI商务部统计年报是境外投资企业境内投资主体必需实行的责任和责任,是申报各类扶持政策的前提条件,未实行申报责任的境外投资企业境内投资主体将依据“双随机一公开”执法要求,列入商务部对外投资领域不良信誉记录并进行公示,同时将影响后续境外投资备案事项,外管局将依照相关流程通过资本金项目信息系统业务管控功能暂停其资本项下相关业务,并依法予以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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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评论
黄先生 集团董事
2024-09-28与宸海国际的合作,使我能够全身心投入到产品创新和团队管理中。他们凭借专业的服务体系,为项目的顺利推进提供了坚实保障。能成为其合作伙伴,我深感荣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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