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VI公司注销,BVI公司的自动剔除与自愿清理
不再需要BVI公司时,就有两种可选的处置方法:

公司的剔除形式
这里说的剔除是自动的,并且也是免费的。采用这种方法,则公司将实际上会处于“待命”状况,长达7年之久。而所有者也可以在该期间的任何时候通过支付所有未偿还的许可费、罚金和相关恢复费用,来恢复公司的注册和正常运作。
对公司进行正式清理
正式清理是所有者通过法律途径自愿和主动正式关闭公司的一种办法。
从表面上看,自动剔除似乎更加“实惠”,而且并不需要所有者进行任何相关的操作和程序上的申请。与此同时,如果7年以内还想恢复公司,也是能够做到的。一切是那么理所应该,便利快捷。殊不知,在所谓的“实惠便捷”背后,却隐蔽着相当大的隐患!
法定权力会被“冻结”
即公司及其董事、成员、清理人或接管人的有关权益会被一同冻结,包含:
1.不得启动任何法律诉讼程序,或者对任何法律诉讼应诉。
2.不得开展业务或处置公司资产。
3.不得以任何方法处置公司事务,除非提出恢复申请或进行现有法律程序。
4.不得以公司名义提出索赔或就任何权力提出申诉。
法定责任仍存在
权益的“冻结”不等于法定责任的消失。由于被剔除注册后,BVI公司的法律主体资历依然存在,所以其主体以及相关责任人(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依然需要依法实行相关的法定责任:
1.BVI公司即使被注销,它仍然必需对所有索赔、债务、负债负责,相关利害当事人随时有权主意启动公司并追溯。
2.BVI公司注销不影响其股东、董事、高级职员或代理人的责任,债权人仍可向公司索赔。
3.7年“待命”状况未满前,BVI公司仍然须满足经济本质要求。
4.如果有第三方以被自动剔除的BVI公司名义进行不正当操作经营,则该公司的董事和最终受益人必需承担相关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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