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关于商标的话题又火了一把。不少创业的朋友在后台留言问:我开了一家奶茶店,注册了“小鹿茶”这个商标,那以后能不能用同一个名字去开服装店或者卖文具?换句话说,不同类别可以申请同一个商标吗?这个问题看似简单,其实背后藏着不少门道。
咱们先说总结:可以,但有条件。也就是说,在不同商品或服务类别上,确实有可能多个主体注册同一个名字的商标,但这并不意味着你想怎么用就怎么用,还得看具体情况。
要理解这一点,得先搞清楚咱们国家的商标分类体系。目前,中国采用的是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把所有商品和服务分成了45个大类。比如第25类是服装鞋帽,第30类是咖啡、茶、糕点等食品,第35类是广告销售、连锁加盟这类服务。每个类别之间界限分明,保护范围也不同。
举个现实中的例子。前几年大家很熟悉的“小米”,大家第一反应是手机厂商,但它其实在第9类电子产品、第35类零售、第11类灯具、甚至第25类服饰都注册了“小米”商标。这就是典型的同一品牌跨类别布局。而另一个叫“小米生活”的品牌,曾在第11类电器产品上使用相似标识,结果被法院认定为侵权,最终被判赔偿。这说明,虽然类别不同,但如果容易让消费者混淆,依然可能出问题。
再比如,“星巴克”不仅在第43类餐饮服务注册了商标,也在第30类咖啡豆、糕点、第21类杯子、餐具等多个类别拥有权利。这是企业为了防止别人“蹭名气”提前做的防御性注册。反过来,如果你只是在一个小城市开了家咖啡馆,只注册了本地餐饮服务的商标,却突然发现有人在卖“同名”袜子,你不一定能管得着除非你能证明这种使用会造成公众误认。
所以关键点来了:商标的核心是避免混淆。哪怕类别不同,如果两个商标用在关联性强的商品上,或者品牌形象高度重合,就可能构成侵权。比如你在儿童玩具上用了某个知名奶粉的名字,哪怕一个属第28类、一个属第5类,法院也可能认为这会误导家长,属于“搭便车”行为。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近年来随着跨界联名越来越普遍,商标的跨类保护也变得更加重要。像李宁和红旗汽车合作推出联名款运动鞋,虽然一个是服装品牌、一个是汽车品牌,但双方在合作前肯定要确认彼此商标使用的合法性,避免踩雷。还有像茶饮品牌和动漫IP联名,推出限定包装,这时候不仅要获得版权授权,还得确保不会侵犯对方已注册的商标类别。
对于普通创业者来说,建议是:起好名字后,尽早全类或核心类别注册。别等到生意做起来了,才发现名字被人抢注在别的领域,到时候改名成本可就高了。之前有个朋友做手工香薰蜡烛,生意刚有起色,想拓展线上直播带货,结果发现“XX之光”这个名字在第35类已经被别人注册了,导致无法以原品牌开设电商平台旗舰店,最后只能加个后缀重新推广,白白损失了前期积累的品牌认知。
当然,也不是每个小商家都需要一口气注册几十个类别。可以根据自身发展规划,优先注册主营业务相关的类别,再视情况补充防御性注册。比如你做烘焙,除了第30类食品本类外,也可以考虑注册第43类提供餐饮服务、第35类加盟管理,以防将来开放加盟时被动。
还有一个容易被忽视的点:即使你没在某个类别注册,但如果已经在市场上形成了较高知名度,法律也会给予一定跨类保护。比如“茅台”虽然是酒类品牌,但如果有人在马桶上用“茅台”字样,显然会被认为是恶意攀附,这种情况下即便类别相差十万八千里,也难逃侵权责任。
不同类别申请同一个商标是允许的,但能不能成功,会不会惹官司,还得看实际使用场景、行业关联度和公众认知。名字不是谁先起就归谁,而是谁先注册、谁用得好、谁保护得当,才真正属于自己。
现在市场竞争激烈,品牌就是资产。花点时间了解规则,提前布局,比事后补救划算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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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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