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网上关于“包子”这个话题又热闹了起来。不是因为哪家早餐店推出了新口味,而是有人发现,居然有人想把“包子”注册成商标。消息一出,不少网友直呼:“连‘包子’都能注册?那‘馒头’‘油条’是不是也得赶紧抢注?”这事儿听起来有点离谱,但也让人好奇:如果真要注册“包子”相关的商标,它到底属于哪一类?
其实,商标注册这件事儿,远没有我们想象中那么简单。很多人以为,只要名字没被别人用过,就能随便注册。但事实上,国家对商标的分类有非常细致的规定,尤其是像“包子”这种日常食品名称,更是有明确的归类。
根据我国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也就是大家常说的“商标分类表”,所有商品和服务被分成了45个类别。其中,食品类主要集中在第29类、第30类和第31类。而“包子”作为一种主食类食品,它的商标注册主要落在第30类。
第30类主要包括咖啡、茶、糖、米、面、糕点、方便食品等,简单来说,就是我们日常吃的主食和加工食品。像包子、饺子、馄饨、烧麦这些带馅的面食,都属于这一类的具体项目。所以,如果你开了一家包子铺,想给自己的品牌起个名字并注册商标,那就得往第30类里申请。
不过,这里有个关键点:你不能直接注册“包子”这两个字作为商标。为什么?因为“包子”是通用名称,属于公共领域的词汇,就像你不能把“苹果”注册成水果商标一样。国家商标局在审核时,会认为这样的名称缺乏显著性,无法起到区分商品来源的作用。
举个例子,去年就有媒体报道,某地一家小吃店试图注册“老王包子”商标,结果初审被驳回,理由是“包子”二字过于通用,容易误导消费者。后来店主改成“老王记包子铺”,加上了具有识别性的前缀,才顺利通过。
但这并不意味着没人能注册跟“包子”有关的商标。实际上,市面上已经有不少成功注册的案例,比如“狗不理包子”“庆丰包子”等。这些品牌之所以能成功,是因为它们的名字整体具有独特性,“狗不理”“庆丰”都不是通用词,加上长期使用形成的知名度,自然就具备了商标应有的显著特征。
有意思的是,除了第30类,有些和包子相关的服务也可能涉及其他类别。比如,如果你不只是卖包子,还开了连锁店,提供餐饮服务,那就得考虑第43类餐饮住宿服务。很多知名的包子品牌,比如巴比馒头虽然主打馒头,但产品结构类似,就是同时注册了第30类和第43类,确保从产品到服务全链条保护。
再往细了说,如果你还自己生产包子皮、馅料,甚至卖速冻包子半成品,可能还会涉及到第29类,这一类主要包括肉、蛋、腌制品、食用油脂等原料。比如你用特殊配方的酱肉做馅,想打造一个“秘制酱肉包”品牌,那相关的肉类配料就可以在第29类单独保护。
说到这儿,不得不提一下最近的一个新闻。2025年底,浙江一家食品公司申请注册“江南小笼包”商标,引发了讨论。有人质疑这是不是在“圈地”公共资源,但查阅公开信息发现,这家公司注册的并不是单纯的“小笼包”,而是带有图形和特定字体设计的组合商标,且主要用于速冻食品销售。最终商标局予以核准,说明只要符合规范,合理使用,创新品牌还是受到鼓励的。
这也提醒我们,普通人创业开店,别光顾着起名字,早点了解商标知识很重要。很多小吃摊主辛苦经营多年,口碑做起来了,结果发现品牌名被人抢注,回头打官司费时费力。所以,趁早注册、规范使用,才是长久之计。
当然,国家也不是一味限制。对于那些真正具有地方特色、历史悠久的包子品类,比如天津的狗不理、上海的南翔小笼,其实还有地理标志保护的路径。这类保护更侧重于产地和工艺的传承,能有效防止“山寨”泛滥。
包子虽小,背后的知识产权门道却不简单。它不仅仅是个热气腾腾的早餐选择,更是一个连接传统手艺与现代商业的符号。下次你咬下一口松软的包子时,或许可以想想:这口美味背后,也有法律、品牌和市场规则在默默运转。
而至于“包子”属于哪一类商标?答案很明确第30类。但能不能注册成功,还得看你怎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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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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